检察利剑斩断假币黑链 异地联动让违法者无处遁形——湘潭县检察院创新"行刑反向衔接"机制严打假币犯罪
2025-06-04 14:29:1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943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袁鑫宇“不起诉”不等于“不处罚”!当刑事案件遇上异地管辖,检察监督如何打破地域壁垒?看湘潭县检察院如何跨区域联动,做好假币犯罪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!

案件直击】出租房里的假币交易

2023年8月某天,吴某某(已判刑)携带面额总计4.3万元的假币,来到熊某某(已判刑)、易某某夫妇位于湘潭市岳塘区的出租屋。夫妇二人查验假币后,易某某明知是购买假币,仍按事先商定的10元/张价格支付定金,熊某某于次日支付剩余款项。案发后,吴某某因犯出售、购买假币罪和熊某某因犯购买假币罪、持有假币罪均已获刑。检察机关认定易某某虽构成购买假币罪,但在其与丈夫熊某某的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有自首、认罪认罚情节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破局之道】异地检察意见的“三步走”

1.精准定性: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认定,该行为违反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43条,需行政处罚。

2.跨区联动:因违法行为地在岳塘区,书面征求岳塘区检察院意见后,向岳塘公安分局制发检察意见。

3.闭环落实:岳塘公安分局对易某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,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

机制创新】行刑反向衔接的“检察智慧”

✅ 异地协作机制:建立“案件属地+检察管辖”双确认制度

✅ 意见征询程序:严格履行书面征求所在地检察院意见程序

✅ 处罚跟踪机制:建立行政处罚执行回访制度

检察官说法

“购买假币严重破坏金融秩序!”本案承办检察官强调:

✔ 购买假币金额达4000元以上或币量达400张以上即构成犯罪;

✔ 即使不起诉也需承担行政责任;

✔ 跨区域犯罪同样难逃法律制裁。

【普法课堂】

识别假币三招:

• 触摸凹凸感

• 观察水印安全线

• 倾斜看光变油墨

发现假币请立即拨打110或向检察机关举报!

法条链接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四十三条“购买伪造、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、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、使用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、一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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